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现将《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办函〔2022〕12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申报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
附件: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12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