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
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关于转发2021年全省第三次政务公开测评省直单位问题清单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1〕31号)要求,请各处室认真组织整改,整改情况于11月17日前送局办公室。
问题一:重要政策文件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较少,部分意见征集不规范,部分意见反馈未说明采纳或不采纳理由。
整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要政策文件意见征集规范化管理,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意见征集结束后要主动在政务网站公布意见收集情况,采纳和未采纳意见都要标注理由。
整改任务:
1. 构建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重要政策文件及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会各处室
2. 补充《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征求意见稿)》采纳的3条意见理由。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
3. 补充《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单位名单(第一批)公示》未采纳的1条意见理由。
责任单位:粮食储备处
4. 补充《安徽省省级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采纳的1条意见和未采纳的1条意见理由;补充《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征集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有关科技成果和需求的通知》采纳科技成果1条,科技需求9条的理由。
责任单位: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问题二:部分规范性文件未发布有效性,建议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发布规范度。
整改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整改任务:对政务网站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发布质量。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会相关处室
问题三:《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等文件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要求:按照“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视频等不同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全面准确讲清楚文件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办事程序、与以往政策规定的变化之处等。
整改任务:
1. 补充修改《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发布质量。
责任单位: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2. 补充完善今年来所发布的其他政策解读。
责任单位:办公室会政策法规处、安全仓储与科技处、执法监督处
办 公 室
2021年11月10日